关于2023年拟录取考生党团关系转移和档案接收等事宜的公告

各位拟录取考生:

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和人事档案接收由录取考生的学院根据对口业务部门要求办理。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类别研究生(档案转入我校),为中共党员或28岁以下共青团员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来我校。定向类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不用转来我校,仍在原单位。

1.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有条件的可通过线上转接,也可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去处)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

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一般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接转到相应学院党组织,如“中共广东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不再需要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省内部队、公安、部分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党组织暂未与“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不能实现系统内接转。由此类单位转出的新生党员仍需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处为“广东财经大学XX学院”。
  党员组织关系具体接收党支部由录取学院负责安排。

2.团组织关系转移,在新生入学后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省内转移无需介绍信,均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外省考生转入我校,待入校后确定所在的团支部后,在该省线上系统发起转出,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省外考生建议毕业离校时到当地团委开具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

 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开学后由所在学院党委、团委统一办理。
   注:定向类别新生不需办理此手续。

二、人事档案寄送和接收事宜

1.定向考生我校不接收档案。

2.非定向考生需将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将调档函提交档案所在单位,由该单位通过EMS或机要寄送档案至录取考生的学院。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研究生人事档案,地址及收件人信息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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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研究生院佛山分院相关业务请咨询负责培养的学院。

 

如考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申请调档函,请向yzb@gdufe.edu.cn来邮。邮件为:姓名 提前申请调挡函邮件内容为:姓名、拟录取专业、联系电话、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提前申请原因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邮件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按收信先后顺序回复。